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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服务效能活动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6-04-05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监发〔201655

  机关各处(室),支队、宣教中心:

  为强化局干部职工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促进局工作绩效提升,根据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级机关中开展“服务效能”竞赛活动的通知》(镇机发〔201616号)要求,现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意见:

  一、服务品牌的名称、内涵和承诺

  (一)名称 :强安助企 立安为民

  (二)内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把服务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落脚点,积极帮助企业从源头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热情为企业搞好服务,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以企业的安全水平提升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承诺: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热情文明,优质高效;诚信公正,廉洁干净。

  二、创建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四个新镇江”宏伟目标和“六个年”目标任务,以保障民生“三安”为引领,以市委“效能革命”为抓手,聚焦全年安全生产“四个坚持”,着力“五个化解”,推进“八个强化”重点目标任务,通过创建“强安助企立安为民”服务品牌,建立起更加高效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更加优质的安全监管服务环境,全面提高安监干部队伍的服务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社会的满意度,推动机关作风、工作绩效、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是责任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把群众、企业是否满意贯穿工作始终,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对来局上门办事人员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做到凡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采取主动上门服务、提前介入论证、实行保姆式代办服务等手段全力支持,助推项目建设,助力全市经济发展,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二是干部队伍素质整体提高。通过实施依法履职行动、提速增效行动、激励担当行动、整治庸懒行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能成事、不出事,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人人争做改进作风、提升效率的表率。

  三是行政执法日臻规范。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正、严格、廉洁、文明执法;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继续完善安监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文书,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程序,为辖市区安监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范本。通过加强对全系统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促进一线安监队伍作风和业务建设,依法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三、举措

  以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为抓手,通过“八个强化”,积极打造“强安助企、立安为民”服务品牌,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干事担当、履职作为、提高执行力的“精气神”。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在推进企业履行责任和义务上下功夫。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在全市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通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全面推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总监制度等活动,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检查,进一步推动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二是强化执法体系完善,在实现精准高效执法上做文章。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依法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和停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大力开展市、县、乡三级监管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手册》,明确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采取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督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积极推行联合执法、派驻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和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实现精准高效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在服务指导企业方面讲实效。正确处理好监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重心放在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督促企业自觉整改隐患的层面上,寓人性化、说理式执法于服务中,以服务促管理。修订完善局相关制度并执行好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党日活动走基层以及定期回访行政相对人等活动,与基层、企业和群众交心、贴心、连心,主动征求基层、企业意见,帮助排忧解难,对企业项目建设许可、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等进行现场会办和上门指导服务,增进对群众的真实感情,增强“执法为民”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能动性。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通过到窗口接待、一线操作、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熟悉基层(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能力。

  四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上做实事。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推行企业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结合镇江产业特点,每季度确定1-2个重点领域,分批集中进行行业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做实做细做出实效。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季节性、规律性、区域性”研究,突出抓好夏季高温汛期、冬季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以及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机制,减少新增职业病例产生,保障劳动者健康。让企业和人民群众真正在创建“强安助企、立安为民”安监服务品牌中得实惠。

  五是强化科技兴安引领,在推进安全生产防控手段上求突破。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广泛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推进安全生产关键性应用型技术研究。推动“互联网+安全平台(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等“互联网+”产业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不断增强企业安全预警、防范控制能力。全面推进全市三个化工集中区安全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着力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体系,年底前基本建成“镇江市危险化学品源头数据系统”。同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工程,在非煤矿山和重点工贸企业推行安全审计制度;继续加大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力度,年内小微生产企业累计达标不低于25%,促进标准化创建由数量达标向质量达标转变。

  六是强化基础保障能力提升,在狠抓基层安监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进步上见成效。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前倾,启动开展“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市区、乡镇安监机构能力建设,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工作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对辖市区和乡镇安监人员实施业务轮训。大力开展基层安监人员现场执法技能比武竞赛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全面促进基层安监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七是强化立体式宣培网络构建,在推动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上求深化。我们将以新《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做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融合,综合运用图文、图表、动漫、音视频等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在市内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设立专栏专刊,在城市广场、公交车、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医院、银行、景区等重点场所设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开通安全生产微博、微信平台,全面构建立体式宣传网络,努力形成“大宣传”格局。同时,按照“分级分类、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培训机制创新,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努力在提高培训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上狠下功夫。年内,启动基层安监队伍能力轮训工程,举办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不少于2期,人员不少于200人。

  八是强化“五零”服务举措,在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上办好事。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办事,真正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困,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规范“零投诉”。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从“清理事项、规范前置、流程再造、压缩时限、授权充分”等五个方面入手,对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材料目录以及所依据的条款进行梳理,清理掉无法定依据的中间环节,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安监部门的满意度。

  四、工作安排

  在总结近两年为企业、为群众、为基层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基础上,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工作举措,形成有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服务品牌”和“效能标兵”。

  1、承诺阶段。按照市级机关“服务品牌”评选范围和条件,研究确定“服务品牌”名称、内容和措施,于415日前将“服务品牌”申报表报市竞赛活动办公室。

     2、践诺阶段。按照承诺事项和工作计划,依托局各种服务平台,创新工作举措,深化服务内容,主动开展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品牌影响。1031日前总结上报“服务品牌”创建情况和“效能标兵”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宣传发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服务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围绕市委关于深化“效能革命”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印发文件,组织带领全局人员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人人讲效能、个个优服务、全员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2.精心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把创建服务品牌与“效能革命”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局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每月推进,每季检查,真正把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融入到创建服务品牌过程中。

  3.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创建服务品牌中暴露出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同时将各处室和单位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绩效管事考核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不实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1、市级机关“服务品牌”评选范围和条件

  2、市级机关“效能标兵”评选范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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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330

  市级机关“服务品牌”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

  镇江市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牵头负责的为企业、为群众、为基层服务的品牌项目。已经获得市级以上“服务品牌”称号的,如无新的突出贡献,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1.有规范的服务标准。围绕服务理念新、态度好、效率高、程序简、成本低、队伍廉的要求,建立高标准服务规范和目标体系,并切实抓好落实。

     2.有先进的服务方式。能够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体现社会服务需求新动向。

     3.有完善的保障机制。“服务品牌”有创建计划、具体措施、有效载体和相关保障;有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

     4.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所提供的服务在全市和本行业(系统)具有明显的示范导向作用,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社会、群众满意度较高,在市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如有服务效能方面投诉,并产生不良影响,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

  市级机关“效能标兵”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

  镇江市市级机关正科职及以下机关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2.办事效率高。严格按照“零障碍、零积压、零差错”服务要求,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有较高的业务水准,被评为本行业(系统)业务尖子,在全市有较大影响。

     3.服务能力强。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主动作为,

  勇于担当;是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的能人、全力推进分管工作上台阶的强手。

  4.工作业绩优。为加快“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或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在省、市综合及业务考评中,位次靠前或有较大跃升,示范引领作用突出。

  市级机关“服务品牌”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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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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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机关“效能标兵”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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