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办发[2017]20号
各辖市、区安委办,镇江新区安委办: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77号)要求,市安委办将于4月上旬,组织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
二、抽查内容
(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等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及查处情况;
(六)一季度省、市布置的其它工作完成情况。
三、时间安排
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人员分组及抽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台帐资料、抽查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企业各1-2个的方式进行。
组长:张勤 联系人:章群(15716109898)
附件:对辖市2017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抽查细则
镇江市安委办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