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监发[2016]128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镇安监发[2016]74号)以及《镇江市2016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镇安监发[2016]83号)文件精神,做好近期及下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16年7月28日至8月4日。
三、检查重点内容
1.防高温措施是否严格执行。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温度、湿度记录情况;通风散热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人员值班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执行高温期间操作规程;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高温期间上午9:00-下午18:00进行收发货作业。
2.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完善情况。重点是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防雷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对防静电措施流于形式,危险场所入口人体静电释放(指示)装置、危险场所作业器具的防静电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严格控制库存量。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存储情况,对于零售点积压的烟花爆竹要勒令其将烟花爆竹退回批发公司,对于批发企业库存量必须处于合理区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近期持续高温,各辖市区应认真对待高温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监管,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逐项检查。各辖市区要认真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方案,严格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雷雨季节、高温季节作业建议停止和限制的作业类型>的通知》(镇安办法[2016]51号)文件的要求,对重点检查内容要逐项检查。
(三)市局督查。市局将在近期对各辖市区安监局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四)做好总结。各辖市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库存情况等于8月5日前上报市安监局综合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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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