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监发[2017]124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安监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的通知》(苏安监[2017]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抓紧动员部署,于10月16日前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填写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汇总表报市安监局危化处。 
   联系人:席孝东     联系电话:0511-85082115
 
 
附件 1、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的通知.doc
   2、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汇总表.docx   
 
 
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8日